【12366】异地预缴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6-08-30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1298
    问: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回到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如何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的规定:“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三、本通知自20165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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