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哪些活动不适用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16-07-1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1219
     问:企业的哪些活动不适用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规定: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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