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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0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武玉欣 阅读数:2123

——聆听“营改增”逐渐加快的脚步声

蓦然回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过四年,这样重大的税制改革可能是由于多项改革叠加,似乎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野,然而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又将“营改增”转入了焦点话题,他说:“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税制改革有序推进,营改增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的交通运输业、电信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给我们的感觉,彻底的“营改增”似乎将在猴年完成!

新年伊始,春节之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特意主持召开座谈会,会议研究了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会上还强调,“营改增”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成本和税收成本,这将对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2016年税收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中提到“持续推进营改增改革。按照国务院部署,认真做好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和不动产营改增工作。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科学缜密地做好数据交接、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等准备工作,筑牢税收政策、信息系统、纳税服务等支撑体系,抓住试点纳税人确认、税控器具安装、发票发放、申报受理等重点环节,确保顺利实现税制转换。”至此,关于营改增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几乎武装到牙齿,“营改增”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中着重提到建筑业企业内部的营改增准备工作十分必要,要组织开展模拟运转, 以保证把准备工作做得准确、全面和系统,并在模拟运行中提到。老工程老办法等过渡措施和方案。

耐人寻味的是就在今年元宵之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征收增值税情况下工程造价的计算调整方法做了具体的要求,同时要求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

以上涉及建筑企业的中央政府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在此时下发通知,不正说明“营改增”的脚步在向我们逼近吗!

再过两天,国家最高权力和最高议事机构将会召开全国两会,“营改增”肯定是绕不开的话题,到时候代表和委员将站在不同的角度上发声讨论,甚至争执也在所难免,想必“营改增”的的政策不会在这期间发布。

综上分析:我所认为如果不出意外,鞋子的落地时间应该在上半年。“山雨欲来风满楼”,未雨绸缪方能决胜千里,想必我们的纳税人早已有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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