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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2019年度单位会员会费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0〕009号 字体: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03-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帮助税务师事务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工复产,推动行业发展,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讯审议,决定对2019年度单位会员会费进行临时减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政策

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9〕057号),对除湖北以外的其他地区统一按50%比例减免2019年度单位会员会费中应上交中税协的部分(即按全部单位会员会费计算减免15%)。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方税协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2019年度会费地方税协部分减免政策。

(二)各地方税协在会费减免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向中税协(会员管理部)反馈。

联系人:吴博,联系电话:(010)684139888206,电子邮箱:hyb@cctaa.cn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