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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2026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告


甘税发〔2026〕35号 字体: 小   中   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6-09-23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甘肃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218号)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以及口径

(一)调整范围:2026年度在我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二)调整口径:缴费基数上限由预设的22014元/月调整为22626元/月,下限由预设的4610元/月调整为4526元/月。

以上基数上下限使用期限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二、调整方式

我省202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于10月份启动,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系统参数调整,缴费人按系统生成的数据进行申报缴费。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2026年1月至9月用人单位按年初预设基数上下限已经缴费的,从10月1日起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补差费款或者发起退费申请。

1.调整补差。用人单位申报的2026年度本单位职工个人社保费缴费工资高于年初预设上限22014元/月的,税务部门系统会产生补差缴费数据,缴费人核实后及时进行补差费款的申报缴纳。

2.调整退费。用人单位申报的2026年度本单位职工个人社保费缴费工资低于4610元/月的可以申请退付差额部分。

(二)业务办理。基数上下限调整业务,由税务部门征收系统自动产生调整结果。

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上(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线下(税务大厅)办理补差费款申报缴纳和退费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采取按月(或按季、按半年、按年)的方式,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省内的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营业网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注意事项

(一)2026年度基数上下限调整补差、退费业务集中办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年底,请用人单位及时办理,未按时进行补差费款申报缴纳的,逾期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申请退费的,经社保经办机构退款后,用人单位应将职工个人多缴部分退付至职工个人账户,并做好解释。

(二)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25日,跨年后不能补缴,请按时完成本年缴费,避免影响个人待遇。

(三)请缴费人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对补差数据和退费数据有疑问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需要政策咨询的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