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项目类型:鉴证服务
项目编号:jz201204
服务目标:协助委托人履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义务,证实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真实、完整、合法,经税务机关受理,取得清算结论。
适用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其他企业、单位、企业分支机构。
项目定义: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是指我所接受委托对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信息,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等程序和方法实施必要审核程序,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报告,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鉴证业务。
服务内容:
(一)梳理委托单位房地产开发项目,确定开发项目中已经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尚未进行清算的开发项目,结合开发项目特点、会计核算的成本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分析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
(二)分析判断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符合清算条件,进行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测算,提出清算方案和筹划意见,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
(三)确定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截止日期,实施项目清算。
——分开发项目不同功能明细统计销售面积、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确定项目应税收入总额,销售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重;
——分清算单位统计、分摊、计算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拆迁补偿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等,分摊共同成本,计算项目应缴营业税及附加税费,计算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确定已售面积扣除项目金额。
——计算清算项目的增值额及增值税额,编制清算申报资料(包括电子版),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清算报告。出具相关减免税申报文件。
(四)结合土地增值税清算,全面审查清算项目开发周期内所涉及各税种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全面审查清算年度所涉及的各个税种,对特殊业务的处理进行详细审查,出具纳税审查报告、调账建议书等。
(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取得税务机关签章的清算结论书。
服务期限:
业务约定书签订后90天以内完成,上报税务机关年度年底前取得税务机关审核结论。
售后服务:
(一)向委托单位提交清算项目开发成本明细,具体包括:提供劳务单位、提供劳务项目、合同金额、已支付金额、尚未支付金额和已开发票金额。
(二)向委托企业提交清算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三)税务机关安排检查时,积极与稽查机关协调,说明、申辩有关问题,尽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服务承诺: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通过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因本所执业人员过错造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给贵公司造成损失,在合理范围内,由本承担。
委托程序:
1、委托企业可以向我所房地产服务部经办人员提出办理需求,经与办人员面谈沟通确定相关事项;
2、约定办理期限及相互权利义务及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签订《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建立项目合作关系。
服务团队: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房地产服务部 电话:联系人:
收费标准及报酬支付:
执行甘肃省发改委制定的税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及上下浮动如下:
计费收入级距 |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备注 |
3000万以内(含3000万)的部分 | 1.3‰ | 1、收入大于扣除项目金额时按项目收入计费,反之,按扣除项目计费。 2、收费金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3、按照收费标准可在上下20%以内浮动。 |
3000万以上内5000万(含5000万)以内的部分 | 0.8‰ | |
5000万以上1亿(含1亿)以内的部分 | 0.5‰ | |
1亿以上5亿(含5亿)以内的部分 | 0.3‰ | |
5亿以上的部分 | 0.1‰ |
签订《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后,支付费用的50%,出具报告支付4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税务机关下发审核结论后支付。
延伸服务:
——开发项目效益评价,按照本项目收费标准4折优惠;
——注销清算亏损退税鉴证,按照本项目收费标准7折优惠;
——开发项目所得税审核,按照本项收费标准5折优惠;
——企业注销清算所得鉴证,按照本项目收费标准6.5折优惠。
附件:业务约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