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江西、广东、四川、西藏、陕西、甘肃省(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新疆、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
2017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建立了事中留痕、事后评价的涉税专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格自贸协定》)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正确确定《中格自贸协···
为落实国务院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以下简称“保证金台帐”)有关要求,现就海关总署、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33号设置的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业务···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格自贸协定》)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现将《中格自贸协定》实施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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