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纳便函〔2016〕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根据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北京中心报送的营改增热点问题,我司分行业梳理出29个全国纳税人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经税务总局业务司局审核明确了答复口径。此外,2016年4月22日,货物和劳务税司业务专家到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为一线座席人员进行了营改增专题业务培训,我们根据现场录音整理了培训的文字材料。
现将热点问题答复口径(详见附件1)和营改增培训材料(详见附件2)下发,请各12366纳税服务中心及时组织培训和学习,保证一线座席人员统一答复口径、吃透培训材料,确保营改增咨询服务工作的统一、权威、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2016年5月10日
链接: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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