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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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的保障措施:税收优惠措施(四)

发布时间:2024-08-02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方正税务师 阅读数:661

用于研发设备折旧的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概述

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做出规定,随着高质量发展及科技创新作为国家发展战略,企业研发支出的优惠政策更加完善、优惠力度逐步扩大。可以预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我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整体技术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主要政策规定如下:

1、研发活动的限定范围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范围采用负面清单列举,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

3、会计核算与税务管理要求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二、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方案还是七部委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其更新改造行为以及形成的资产未来用于研发活动,都会涉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问题。

1、设备更新改造中的研发活动

在企业进行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时,通常会涉及到新的技术应用和工艺流程优化。这些过程中所发生的研发活动费用,若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往往需要进行大量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认为符合研发活动的范围,可以确定为研发项目,将在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产生的研发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原材料费、折旧费等,都可以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处理。

2.更新改造设备用于研究开发的加计扣除

如前所述,在研发活动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范围包括“折旧费用”。根据规定,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结合相关规定,这里的折旧费用是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核算的折旧费用。在实践中,仪器、设备有可能是专门用于研发,也有可能既用于生产也用于研发。

如果是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所购置的设备是专门用于研发的,其折旧费应根据不同的研发项目使用工时分摊计入相应的项目;如果购置或者改造的设备、器具既用于研发又用于生产,则应首先如实记录设备、器具用于生产和研发的工时,将其在研发和生产分摊,然后再根据不同研发项目工时,在不同的研发中分摊。

这里我们要特别提示,研发支出项目及金额确定,包括折旧费,完全以会计制度的核算为准,不管其税务处理,也就是说按税收政策规定及时一次性税前扣除,应按会计制度核算的折旧分摊到研发支出的金额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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